如何习得专业技能,没有人能否认熟能生巧的意义。生性懒惰的我 们总在寻找借口,试图回避练习。有一天,畅销书《异类》作者格拉德 威尔告诉你:“人们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,并非天资超人一等, 而是付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。只要经过1万小时的锤炼,任何人都能从 平凡变成超凡。” 只要练习1万小时,就有了成为领域内领先者的希望,无论天赋、 无论出身。你是不是怦然心动——平凡的人生终于可以开始逆袭:立即 购买格拉德威尔的图书,并且报名参加各类1万小时练习小组。 然而,真相是,从来不存在1万小时定律,它仅仅是畅销书作家对 心理科学研究的一次不太严谨的演绎而已。 1万小时定律,它的来龙去脉是什么?让我们回到诺奖得主西蒙那 里。1973年,即将在1978年拿到诺贝尔奖的赫伯特“西蒙(Herbert Simon)与合作者威廉”蔡斯(William Chase)发表了一篇关于国际象棋 大师与新手的比较论文。在这篇论文中,西蒙他们发现,通过长期训 练,虽然工作记忆容量相差不大,但是国际象棋大师在摆盘、复盘等实 验上都显著强于一级棋手和新手。其中,国际象棋大师、一级棋手、新手三类人能记忆的组块分别是:7.7、5.7与5.3。 西蒙在文中首次提出专业技能习得的十年定律(10years rule),西 蒙推测,国际象棋大师能够在长时记忆系统中存储5万~10万个棋局组 块,获得这些专业知识大概需要10年。 这就是西蒙的十年定律。当时间来到1976年,一位瑞典心理学家移 民美国,他就是本书作者艾利克森。艾利克森参考西蒙论文的十年定 律,两人在国际象棋的专业技能习得领域再次合作发表论文。 随着西蒙老去,艾利克森在专业技能习得领域积累的证据越来越 多。1993年,他发表论文,阐释了对一个音乐学院三组学生的研究结 果。这就是被格拉德威尔引用,以演绎出1万小时定律的实验。 把学院学习小提琴演奏的学生分成三个组。第一组是学生中的明星 人物,具有成为世界级小提琴演奏家的潜力,第二组的学生只被大家认 为“比较优秀”,第三组学生的小提琴演奏水平被认为永远不可能达到专 业水准,他们将来的目标只是成为一名公立学校的音乐教师……实际 上,到20岁的时候,这些卓越的演奏者已经练习了1万小时,与这些卓 越者相比,那些比较优秀的学生练习的时间是8000小时,而那些未来的 音乐教师练习的时间只有4000小时。 有趣的是,格拉德威尔丝毫没有提及西蒙的贡献,是故意忽视还是 真的没有读到?从论文标题到实际内容,艾利克森的研究报告强调的也仅仅是刻意练习(deliberate practice)而已,而非1万小时这个魔术数 字。心理科学史上从来不存在一个所谓的1万小时定律。2012年10月, 艾利克森在捍卫刻意练习观念时,提到了格拉德威尔的演绎,这一错误 的演绎使得自己的研究经常被当作一个稻草人,遭受心理学界的批评。 对于格拉德威尔没有提及刻意练习,他也略有微词。
1万小时定律究竟有哪些问题呢?
首先,不同专业领域的技能习得时间与练习时间并不存在一个1万 小时的最低阈值。例如,优秀专业演员的专业技能习得往往是3500小 时;记忆类专家技能的习得也并不需要1万小时,而是数百小时。 Hacker News网站的读者们已经整理出的证据表明,不少互联网公 司创始人专业技能的习得同样不是1万小时。在本书中,艾利克森使用 的数据也非1万小时定律,从事音乐教育的学生在18岁之前,花在小提 琴上的训练时间平均为3420小时,而优异的小提琴学生平均练习了5301 小时,最杰出的小提琴学生则平均练习了7401小时。 其次,成功与练习时间并不完全成正比,天赋虽然在其中不起决定 性作用,却也会是一大影响因子。如心理学家史蒂芬·平克(Steven Pinker)指出,优秀科学家的平均智商在125以上。同样,1997年一篇研 究报告表明,医生、律师、会计的智商多数位于中上水平。一些体育项 目更是会对身高和身材有要求,这类身体特点上的差异,更不是时间和简单的练习可以弥补的。 再次,练习的成果并不与时间呈正相关,这一点,也取决于练习方 法。艾利克森就在书中举到很多例子,我们身边也不乏一些看似努力、 其实没有成就的人。练习时,我们是采取阶段性进步,随时间和效果调 整策略,有针对性和技巧性,还是机械地每日花上几小时,只为达成“1 万”这个目标,却始终没能发现更为有效的训练方法,不能辨别并弥补 练习中的漏洞,以取得进步?其间的差别,最终便是“高级新手”、胜任 者和专家的区别。 最后,驳斥1万小时定律可以玩一个巧妙的思想游戏,这就是古希 腊哲学家欧布里德(Eubulides)提出的沙堆悖论(Sorites paradox): 1粒沙子不是堆。如果1粒沙子不是堆,那么2粒沙子也不是堆;如 果2粒沙子不是堆,那么3粒沙子也不是堆;以此类推,9999粒沙子也不 是堆;因此,1万粒沙子还不是堆。 “破解”沙堆悖论时,我们经常不得不设定一个固定的边界。如果我 们说“1万粒沙粒是一堆沙”,那么少于1万粒沙粒组成的就不能称之为一 堆沙。那么这样区分9999粒沙和10001粒沙就有点不合理。这样不得不 设定一个可变的边界,但是这个边界是多少呢?我们现在并不知道。那 么最初设定的“1万粒沙粒是一堆沙”作为知识的价值就被削减了。 同样,在沙堆悖论的视野下,1万小时定律的价值也就这样被消解了。正如真实的心理科学研究表明,成为专家的时间往往随着不同的专 业技能领域而变化。